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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10:07:01

抚州站前新区一批房屋将被征收!

文章来源: 江西忠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519

近日抚州房地产

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一批房屋征收公告

征收位置位于抚州站前新区

站北二路与纬儿路项目范围内

快看看有你家吗?

站北二路

抚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 

抚府征决字〔2018〕第4号

因抚州市站北二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农民公寓房安置管理办法(试行)》(抚府办发[2015]15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以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抚州市站北二路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实施主体: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项目责任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高新区钟岭街道办事处

三、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 

四、房屋征收依据:建设项目批准文号:抚发改投资字[2016]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抚城规选字第[2016]2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抚城规地字第[2017]02号、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抚州市[2016]国字第035号。

抚州市站北二路工程位于站前新区,为城市次干道,道路起始于外环路,跨凤岗河,交玉茗大道,规划二路,赣东大道和规划一路,终止于金巢大道,全长1.57公里,规划道路宽度为30米,其中桥长88米宽30米,项目总投资7750万,计划工期12个月。

维二路

抚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抚府征公字〔2018〕第6号

因市纬二路及地下管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农民公寓房安置管理办法(试行)》(抚府办发[2015]15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以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市纬二路及地下管廊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抚州房地产

二、房屋征收实施主体: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项目责任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高新区崇岗镇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18年6月3日至2018年9月3日。 

四、房屋征收依据:建设项目批准文号:抚发改投资字[2017]19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抚城规选字第[2016]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抚城规地字第[2017]03号、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抚州市[2017]国字第037号。

站前新区纬二路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82亿元,建设地点位于站前新区位于市主城区的南部,纬二路为站前新区规划的一条次干路,南起外环路,北至金巢大道。道路全长约1.8公里,宽40米,其中桥长92米,宽40米,地下综合管廊长1.15公里(自玉茗大道至金巢大道),宽3米,高2.8米。

据悉,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完成搬迁如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的,可以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或在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站前新区开发建设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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